广大考生:
根据《2012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体检工作定于2012年10月14日,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10月12日北京时间16:00到地区人社局(和田县法院对面)大门口领取体检表格。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请考生于体检当日北京时间9:30在团结广场(毛主席塑像下)集中。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和饮水12小时。体检时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碳素笔一支,体检费300元。
4、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区人社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 ,由地区人社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望广大考生相互转告,按时参加体检,届时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